美华裔母亲与夫争吵超市弃子泄愤被捕

2014年07月02日13:50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中新网7月2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纽约一华裔女子6月30日因为于法拉盛新世界商场超市内弃婴之举遭到法拉盛辖区109分局警方逮捕,女子以违反儿童福利(Endangering the welfare of Child)罪嫌遭警方移送法办。据警方指出,该女子因为与孩子的父亲发生冲突,在一气之下才选择将孩子丢在超市内泄恨。

  据画面显示,华裔女子在30日下午2时30分时将自己一岁多的男婴留在超市内水果摊的货架下方,之后随即离开现场,然而过了一个小时后还是耐不住担心的情绪,一人再度返回超市查看男婴。然而此前因为男婴在现场放声大哭,数度引起周遭民众围观注意,两位目击者在发现男婴独自被遗留在现场时,随即向警方举报。

  警方消息显示,华裔女子在被捕后向警方表示她是因为和孩子的父亲吵架,在一怒之下才选择将婴儿丢在超市里,而超市内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在先前多次看到女子手持孩子父亲的照片寻人,但多次未果。

  因为气愤选择将自己孩童遗留在公共场合以泄恨一举,华裔律师权立宏表示,根据规定,不论是亲生父母或监护人,只要将14岁以下的孩童单独遗留,并且有遗弃意图者,警方皆有权将其逮捕,若罪名成立,可构成E级刑事案件。

  权立宏介绍,类似案件在严重情况下,做案人可能丧失扶养权。他表示,在经过警方取证、记录口供后,家事法庭将会聘请律师,并由儿福局专员至家中探视,决定对方是否依旧持有扶养权。权立宏强调,民众在遇到不负责任的一方时,应了解自己拥有的权利,不论在是否结婚、离婚的状态下,扶养的一方都有权要求另一方付薪水的17%为子女抚养费用。

  张源侠心理博士介绍,在经手的病例中,不乏出现父母以孩子当作双方吵架威胁的工具,把孩子当成对对方的惩罚,而在伴侣之间情绪失控的一方又以女方较多,其中“阵发性暴怒症”(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便是指对愤怒的一种极端表现,并且当事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张源侠建议,经常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民众最好在出外时有人陪同,在旁人的劝阻下可以纾缓当事者暴怒的情绪,但更重要的还是自身的控制,才能避免悲剧的产生。(林宜莹)

(原标题:因与孩子爸爸冲突 美华裔妈妈超市弃子泄愤被捕)

(编辑: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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